“三大纪律和六项注意”在湖南桂东首次被并列提出
“三大纪律”和“六项注意”先后于1927年底和1928年初相继诞生,成为约束部队的行动准则,第一次系统、完整地将两者并列提出又是在什么时候呢?
1928年3月,工农革命军到达湖南桂东沙田,其间出现了部队侵犯群众利益的事情。4月3日,在桂东县沙田圩后的老虎冲三十六担丘的田中,毛泽东根据数月做群众工作的经验,将过去陆续提出的纪律和注意事项合并补充,正式宣布了“三大纪律六项注意”。
“三大纪律”在原有的基础上有所修改,第一,行动听指挥;第二,不拿工人农民一点东西;第三,打土豪要归公。“六项注意”则沿用先前在遂川提出的条文。
“三大纪律、六项注意”颁布后,不少战士把它记在随身携带的笔记本上、写在包袱布上,或者抄写在墙上。如今,桂东沙田的一些陈年老屋的墙上还依稀可见当年书写“三大纪律、六项注意”的笔迹。战士们无论走到哪里都把它作为检查行动的标准,奠定了红军统一纪律的基础。这也赢得了群众的真心信赖,老百姓这样歌颂红军,“红军纪律真严明,行动听命令;爱护老百姓,到处受欢迎;遇事问群众,买卖讲公平;群众的利益,不损半毫分。”
(以上内容来自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