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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举办《〈海商法〉修订主要内容介绍》专题讲座

作者: 发布时间:[2025-12-23] 点击数:

2025年12月18日,海事法律与交通管理学院在B11教学楼健兵南108教室举办《<海商法>修订主要内容介绍》专题讲座,邀请广东恒福律师事务所主任杨运福为法学专业的学生解读新修订的《海商法》。讲座由管理学院副院长张敏主持,吸引了100余名师生到场参加。

杨运福聚焦《海商法》最新修订情况,重点解析两部分内容:其一为海商法》的修订进程与原则;其二涵盖主要修订内容,包括立法宗旨的调整船舶所有权等四项物权的演变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涉外法律关系的法律适用统一国内与国际海上货物运输的法律适用等杨运福指出,新法“补短板、解难题、促发展”为核心逻辑,重点解决了旧法中国内与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法律适用混乱的痛点,删除国内港口间运输“除外条款”,实现沿海运输规则的统一。同时,考虑到内河运输制度尚未成熟,新法暂未将其纳入规范范围,明确后续将通过专项立法或司法解释补齐这一短板。新法实施后,船东需高度重视环保责任落实,严格区分国内与国际航线运营规则差异,积极适配电子运输记录等新规要求。此外,新法吸纳国际海运通行规则,兼顾中国国情,将为我国航运企业参与国际竞争、行业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

此次讲座为法学系师生搭建了学习交流的平台,夯实专业基础,明晰发展方向,帮助大家了解专业方向,激发学习热情,为今后深耕海商法领域提供了思路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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