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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与航运管理学院工会工作内容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6-28] 点击数: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工会章程》,在学院党组织和校工会组织的领导下,与学院行政紧密合作,把全心全意依靠广大教职工办好我学院落到实处。团结教育全学院会员群众,努力把分工会建成合格、模范职工之家。

二、认真履行工会四项社会职能(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充分发挥工会组织是党组织联系群众“桥梁、纽带”的作用,协助党政组织发动教职工积极参与学院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发挥分工会的特色和优势,依照“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三、根据《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的精神,负责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筹备、组织工作,并贯彻执行教代会的决议。

四、关心和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协助学院党政部门贯彻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和其它各项政策、法规、法令,并及时向学院党政领导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五、配合学院党政部门做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抓好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的推荐工作,做好先进事迹、典型经验推广工作。

六、关心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发挥分工会宣传阵地和组织活动的作用,积极组织和开展有益于身体健康的文体活动,促进学院精神文明和校园文化的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工健康保护工作。

七、在学院党总支的领导下,履行好监督职能,为搞好学院务公开发挥积极的作用。

八、协同行政部门办好教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做好教职工疗休养工作及劳动安全保护工作。

九、开展女教职工工作,提高广大女教职工的整体素质,依法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十、做好工会日常管理。

十一、完成党组织和校工会交给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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